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惠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2016年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

惠州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8号
2016-09-14

惠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2016年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

惠州市国家税务局公告 2016年第8号

发布机构: 惠州市国家税务局
发文日期: 2016-09-14
有效级别: 有效

补充说明:

根据《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》(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0号)的规定,惠州市国家税务局对2016年6月30日前制发的税收规范性文件(不含已宣布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)进行了全面梳理,现将《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》和《部分条款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》予以公布。

特此公告。

惠州市国家税务局

2016年9月14日

附件:
  • 惠州市国家税务局部分条款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.xls
  • 惠州市国家税务局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.xls
政策解读:
  • 关于《惠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2016年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》的政策解读
相关政策文件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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